不及待算了一筆帳:如果每天兼職3個小時就是75塊,每個星期避開媽媽回來的那天也有6天,那麼一個星期就可以掙到450塊——這已經超過了他在學校一個月的生活費。
管簫現在擔心的,已經從“到夜店兼職合不合適”轉變成了“夜店會不會要我”。
作者有話要說:
☆、第 14 章
店夜名為“奔放”,到底多奔放只有顧客去了才知道。它的位置很妙,正好處在十三中到城中村的中段,那裡是管簫放學必經之路。
這個時間夜店還沒正式營業,員工們都在擦地擺桌準備前期工作。
管簫直接拿著廣告到夜店去面試,員工們沒有誰在意他。店裡開著燈,卻又古怪昏黃;沒有音樂和顧客,這裡很安靜。管簫有點兒詫異,他第一次知道深夜凌晨High翻天的夜店在其它時間裡竟然如此死氣沉沉。
經理Tommy是個約摸三十來歲有點兒妖氣的男人,卻又不像曹平平那般五官精緻身體纖細,而是留著平頭橫練出一身肌肉。Tommy聽管簫說明來意,上下打量管簫一番,眯著眼睛說道:“我們這裡確實缺人。不過,你說實話,你到底多大了?”
Tommy的眼神刁鑽而毒辣,管簫立刻猜到此人一定閱人無數。管簫原本打算謊報年齡的,這時遇到明白人,他就只得說實話:“今年十六歲,我想找份兼職補貼家用。”
Tommy確實是個人精,一般而言,這種帶著妖氣的男人常常比氣質平庸的男人更具洞察力。管簫再怎麼談吐鎮定也不能掩飾他衣著透出來的貧窮氣息,Tommy想了想,最終搖頭:“你還在唸書吧?這裡不是你應該來的地方。”言下之意即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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