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誕不經愚蠢可笑的夢,幾乎快要笑醒了。
這算什麼?怎麼這麼輕易地,洛予辰就變成喜歡我的了?
生前禱告了無數次的美夢成真,卻非得是以這種方式麼?
我不明白,三個月前他冷酷無情惡言相向地逼我搬走,在我面前和夏明修卿卿我我;兩個月前他還不準夏明修在他面前提我,厭惡到毀屍滅跡地把我留下的照片都全部燒掉;現在,突然,說那是喜歡?
什麼叫喜歡?那算什麼喜歡?喜歡的結果就是毫不留情把我逼上絕路嗎?
洛予辰可以恨我,可以厭惡我,可以鄙視我,可以不屑我,畢竟我雖然沒有滔天大罪,但是強迫了他的感情,對不起他在先。但是他不能喜歡我,如果他對我有千萬分之一我對他的感覺,他都才是十惡不赦的那個人。
十年,天知道在他身邊,我過得多苦。天知道我忍了多少委屈忍了多少痛,每天受到他身體上和精神上的雙重摺磨,每天卑微地在他腳邊祈求一點點的憐惜和關注。
十年,我默默地活在他身邊,一點點在沈默中死亡,最後的一段日子,我幾乎是神經質地每天早晨起來,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死。
現在想想那是抑鬱症是吧,我居然被逼到那種地步。
我被一種叫洛予辰的東西給魘住了。他就像一片沼澤,暗無天日地徹骨絕望,把我活生生地一點一點溺死。
之間我拼命地求救、討饒,他看不到,也聽不到。我承受的所有辛酸和絕望,他統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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