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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和熱水房的位置,順便借了他的熱水卡。

——他們的飯卡和熱水卡還沒有辦下來,姿態親暱勾肩搭背的出門洗澡去了。

林卿全程表情愣愣的, 拿著本書坐在床上,他本來是想坐到自己書桌跟前去,不過走過去又沉默著走回來,坐到自己床上看書。

不過翻到那頁已經很久沒有動了,目光放空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藜麥估計他正在腦子裡重塑他的世界觀。

萬宏就不像他那般安靜,茫然無措的在宿舍裡轉著圈圈,像個無頭蒼蠅一樣,不停的嘟囔著, “居然是兩個男的在親親,我居然看到兩個男的在接吻, 我的天啦, 我要瞎了。”

然後看到旁邊安靜坐著翻書的藜麥, 有些不滿他的鎮定,跑過去抓著藜麥的書頁,“你為什麼這麼鎮定,你就不覺得奇怪……不可思議嗎?”

藜麥看了眼時間,覺得還早,準備在看會兒書,聞言搖搖頭,“有什麼奇怪的……漢哀帝知道吧,他跟董賢的事兒聽說過沒。”

萬宏誠實的搖搖頭,他們理科班歷史基本上都是直接帶過的,沒認真研究過這個科目,“他兩怎麼了?”

藜麥略微組織了下語言,“他兩都是男人,但是相愛了,就這樣。”

“我不信!”

萬宏堅定的大聲說道,憤憤的在藜麥對面坐下,“這肯定是野史!”

藜麥對歷史也不怎麼有研究,只是拿這事兒給他舉個例,“野史正史咱們先且不論,他這個有記錄在案。

就說明漢朝的時候,就有人知道兩個男人可以在一起的事兒。

歷史一直在進步,這都進化兩千多年了,你有必要就為了個兩男的在一塊兒的事情大驚小怪這麼久?

顯得你多孤陋寡聞似的。

在咱們面前這樣也就算啦,要在Allen跟前也這樣,別人還嫌棄你無知呢。”

萬宏,“……”

我懷疑我的室友在講歪理,可我偏偏就是不知道該怎麼反駁才好。

怎麼辦,線上等,急得不得了!

看著他一臉掙扎的樣子,藜麥輕輕笑了下,“再說人家談戀愛也不影響你呀,你看你跟你女朋友談戀愛,我跟林卿在旁邊看書,互相都不影響。

同理,他們談戀愛也不會影響到你,反正人家也沒喜歡上你要追你啊,是吧,你要是實在是接受不了,就當他們兩是普通朋友就好了。”

萬宏震驚不已的看著他,“他們都在宿舍接吻啦!我怎麼把他們當普通朋友?我眼睛又沒有瞎,這不是自欺欺人麼。”

藜麥衝他眨眨眼,睜著眼睛說瞎話,“外國人都這樣啊,尤其是美國,他們見面禮就是玩親親的,就跟咱們見面握手是一樣的。

這不是禮節不同麼,你習慣下就好啦,再說剛剛我不是都跟他們談過了,他們之後在宿舍裡面稍微也會注意些。

你總不能因為這個排斥他們,到時候要鬧到何老師那裡去,老師還覺得咱們不夠友善,又沒用,連這麼點兒小事都做不好呢。”

萬宏當然不願意新同學剛來就把事兒鬧到何老師跟前去,這畢竟是外校過來交換學習的,他們可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他們學校的形象。

在新同學來之前,他可是很認真的幫忙收拾空床位了,就想著要好好表現,讓人看看他們學校學生多友善呢。

現在人家過來了,他總不能一直襬臉色給人家看。

可一時半會兒心裡又接受不了兩個男的在一塊這件事兒,腦子裡亂糟糟的,還在那糾結,“這怎麼能夠習慣的了!”

藜麥略微沉默了下,暗道你這麼固執,就別怪我使殺手鐧了。

他合上手裡的課外書,認真的看著萬宏,“我告訴你一個秘密。”

萬宏見他一臉嚴肅,忍不住也變得正經起來,“啊?什麼秘密。”

連呼吸都忍不住屏起來,專注的聽著他即將說出口的秘密。

藜麥敲了敲桌面,“明天就週一了。”

萬宏滿是茫然,“是啊,怎麼了,這根咱們剛剛說的話題有什麼關係麼。”

“事實上,沒有。”藜麥認真的看著他,把手裡的書本收好放到桌肚裡,衝他微笑著,“但是我不得不告訴你,明天就要出這次全校統考的成績,並且成績單會貼到學校的公告欄裡。

然後老師講完錯題,就會進行新一輪的魔鬼考試,你確定你還有心思在這裡糾結他兩的關係問題麼。”

萬宏愣了愣,隨即就反應過來,捂著腦袋哀嚎著,“嗷——我的天啦!真是要老命了。”

他連滾帶爬的回到書桌跟前,從書桌裡搬出課本來,準備臨時啃幾個知識點背好,再沒有心思糾結兩新室友的事兒了。

事實上就他們剛剛在宿舍門口的表現,Allen也以為他們相處起來可能會有些不愉快。

可千萬不要發展成寢室暴力才好,他有些無趣的想著,畢竟他為了跑出來玩兒,可是在家裡磨了老頭子大半個月。

等到洗漱完回來,看著三個室友都安靜的待在各自的位置上翻動著書,看著他們回來,那個長得很亮眼會說英語的傢伙還友好的朝他們笑了下。

並且刻意的放慢了語調跟他們說話,“宿舍十一點關燈,我建議你們可以儘快收拾好睡覺。”

Allen有些詫異的挑眉,“OK,謝謝你。”

“不用謝。”藜麥把手裡的書本放到床頭,安靜的躺下,主動結束了這場對話,“晚安。”

兩位新同學被安排在三班教室上課,其實說是上課,藜麥覺得他們更像是過來參觀玩耍的,畢竟以他們的中文水平,大部分課程是沒有辦法聽懂的,何老師的英語可能會稍微好點。

班上的同學們對他們倒是很有興趣,就跟藜麥剛來那會兒似的,老是偷偷摸摸的往後來望過來。

其中獲得目光最多的莫過於Allen,因為他異於常人的髮色。

跟他比較起來,Eric更像是個混血,不僅因為他的黑髮,他的五官雖然更偏西方人的深邃,膚色卻不特別白,甚至比藜麥還稍微黑點。

不過藜麥還沒有聽到他主動跟別人說話,他除了跟Allen聊天的時候會小小聲的說話,平日裡有事兒都是Allen跟人交流,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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