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阿齊說,昀森有暫時性的失憶,早期的事情很多都記不得了,而且,他一直沒有問起我。突然覺得,如果他真的把我徹底忘掉了,會不會更幸福?
就在我要再次離開香港飛回舊金山的前一天,我走進了他的病房,沒有氧氣罩和插管的昀森看起來清瘦了些,不過還是那麼英俊。他一抬頭看見我就說:“震函,他們居然剃了我的頭髮。”
我走上去,一把扯掉他的帽子,他急得哇哇叫,我笑了:“挺好看的。”
“對,直接對著上面拍,不用聚光燈,然後拿去可以賣頭條新聞的價。”
“是嗎?”我故作驚訝地在床沿坐下來研究他的頭,“有這麼值錢?”
他無奈地戴上帽子:“你什麼時候回去?”
“明天。反正你醒了,我就可以放心回美國了。”
“唉,你還是不懂得浪漫。看來我比你的風行只重要那麼一點點。”他突然伸出左臂摟住我的腰,“震函,還好,還好我沒有把你忘了,我不怕失憶,但我怕忘了你。”
我顧左右而言他:“回去我會轉告傑克,你需要一個長長的假期。”
“我會讓他少賺一大筆紅利,他會恨我的。”
“不,他愛你,人人都愛你,昀森。”我收攏懷抱將他緊緊地緊緊地抓住。
得知大衛在紐約與新客戶談判時遇到點小麻煩,我只好選擇直飛紐約去助陣,先與他碰頭。
從肯尼迪機場出來,我已經感覺到不對頭,有不少目光一下聚焦在我身上,後背幾乎要燒出個幾個洞來,有兩個從身邊經過的金髮空姐對我拋媚眼,然後還有年輕人上前來向我索要簽名,一臉興奮地追問:“布萊恩·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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