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樂樂去其他醫院做檢查!
對,換一家醫院,換一個醫生!
想到這裡,安守成返回病房,卻在病房門口遇上了兩個警察。
“你們——”
“您是安守成先生吧。”
警察倒也客氣,見面先掏證件,證明他們的警察身份,然後開門見山地說:“我們接到群眾舉報,說您兒子安若樂涉嫌藏毒吸粉,需要將他帶回做進一步調查。”
“藏毒?他怎麼可能藏毒!證據在哪裡!證人是誰!把他們帶過來!立刻!馬上!”
安守成大喊大叫起來。
警察冷靜地拿出列印照片,說:“安先生,這是我們在常寧宇先生的手機裡發現的。你看一下,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你兒子安若樂。”
“這……這……”
安守成雙手顫抖,身體也站不穩了。
這時,醫生走過來,將安若樂的陽性尿檢報告交給警察。
警察看了眼報告,遺憾地告訴安守成:“安先生,我理解你對您兒子的愛護和信任,但現在證據確鑿,不容辯駁。您兒子確實已經觸犯法律。”
“他是被人陷害的!”
警察苦笑,說:“安先生,家屬聽說親人犯案的時候都覺得他是被人陷害的。但是法律講究證據,我們有證據證明他做了犯法的事情,也請你同樣拿出證據證明他確實被人陷害,否則——”
“否則會怎麼樣?”
“公事公辦。”
警察禮貌地回答著,補充說道:“另外,因為他已經是癮君子,我們將根據相關規定,在公安系統內對您兒子安若樂做特殊標記,必要時可能會將他強制送入戒毒所,希望你和你的家人都能配合我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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