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春節,王大力沒有休息。他打工的同事阿健辭職回四川開一家燒鵝店,邀王大力一起回到四川老家。2月15日,到達阿健家。在阿健家裡呆了三天,這三天,王大力彷彿到了自己的家裡,回到了父母和兄弟姐妹的中間,享受到了失去9年之久的親情和關愛。王大力再也坐不住了:"我要回家,我要去投案自首。"
2月18日,他匆匆踏上歸程。晚上7時58分下了火車,家就近在咫尺,而王大力的腳步卻沉重得抬不動,王大力後來回憶當時腳步的沉重與歸心似箭:"到底是回還是不回?家中的親人真會接納我嗎?片刻的猶豫終究被痛徹心扉的思念和悔恨所替代,我的兩隻腳已不自覺地踏上了。"
開門見到闊別9年的兒子,母親一下子緊緊抱住了他,似乎生怕兒子會再次逃離。父親一個勁地說:"回來就好,回來就好,明天我陪你去檢察院。"望著父母為自己操心而花白了的頭髮,王大力羞愧得抬不起頭來。
父親說:9年來,檢察院的同志經常到我們家,開導我們敦促你投案自首,連大年三十的晚上也不例外。檢察機關要求親屬積極做工作促使王大力能夠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父親還告訴兒子:現在,30萬元的公款我們已經幫你如數還清……
當初還錢並不是容易的事!王大力的父親,是位60多歲的退休老工人,每月只有200多元的退休金。還清30萬元,談何容易?王老漢把所有的兒子女兒都叫到自己家裡來,說,欠了人家的債就要還給人家,好人不賴賬,賴賬的不是好人。不管他是死是活,不管他回不回來,他欠下的債我們都要還。大家都吃點兒苦,齊心協力,開個飯館,把錢還上。於是,一家人,齊心協力,起早貪黑,忙死忙活,把個小飯館辦得紅紅火火,感動了左鄰右舍,感動了許許多多的人,每花一分錢都要算計,每賺一分錢都要攢起來,攢到了一定的數量就趕快交到檢察院,前前後後他們一共交了8次,終於把王大力捲走的30萬元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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