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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杜雲和楚風的籌劃下,他們用杜雲他爸留下的錢和楚風多年的積蓄開了一家賓館,在大學城附近。

在此以前,明朗以前對於楚風的認識僅僅來自於她永遠高貴冷豔的表情,那種完全不應該屬於一個妓女的表情,無論客人送什麼她都不曾彎過嘴角。後來他才知道,楚風曾經也算是高門千金,因為種種原因淪落風塵。

在他們安頓穩定之後,杜雲和楚風領證結婚了,沒有婚禮,沒有儀式,那個時候明朗才發現原來楚風也是會笑的,她穿素淡的衣裙化恬靜的妝容,杜雲從路邊摘的野花也能讓她笑得露出牙齒。

日子過得不鹹不淡。

後來有一天,杜雲衝進明朗的房間,興奮地告訴他自己要做爸爸了。明朗裹在被子裡,淡定地哦了一聲,表示他知道了,杜雲樂成了傻逼根本感覺不到他基友有什麼異常,美滋滋地回去陪媳婦兒去了。

等到杜雲走了明朗才鬆了口氣,抬腳把裹在身上的被子踹開,他渾身上下一絲不掛,兩隻肥碩柔軟的奶子垂在胸前。他自暴自棄地揉揉自己的奶子,掌心又沾上了些許白湯兒。

明朗點了根菸,卻懶得抽上一口,靜靜地看它燒。他沒有家人也沒有愛人,他不怎麼理解愛這種東西,在那個燈紅酒綠的地方只有虛與委蛇虛情假意,或許,像杜雲楚風這樣就是愛吧。

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明朗不知道。他也不是沒經人事的小孩子了,一個人高馬大的大小夥子,上了床不脫衣服不脫褲子誰又能發現他與眾不同,甚至那些姐姐們還要誇他器大活好還很有個性。至於男人他也不是沒睡過,但是他好像也沒什麼興致。

明朗頹然地揉一把自己的頭髮把自己扔進枕頭裡,雙眼放空地看著自己胸前顫顫巍巍的F-Cup和頂端再次溢位的奶汁。算了算了隨便吧,這樣挺好的,想那些沒用的幹什麼。

出乎明朗的意料,他的米蟲日子沒能再持續多久,楚風生孩子的時候因為難產去世了,那個漂亮聰明又驕傲的女人,永遠離開了他們。

同時被打垮的還有杜雲,這個原本意氣風發的年輕男人幾乎在一夜之間被抽乾了生氣,除了給孩子起名杜若風以外,他甚至不願意再多看自己的兒子一眼。

明朗迫不得已承擔起了他們這個“家庭”的一切,處理工作上的事,還要帶孩子,在杜雲迅速衰頹的同時明朗一夜之間長大了。他鎖上辦公室的門,一邊看各種賬目一邊解開衣襟給杜若風餵奶,發自內心的心疼這個小傢伙。

明朗原以為杜雲不過是一時消沉,他還有事業,還有兒子,總有一天他能從喪妻之痛中走出來。然而,他錯估了杜雲痴情的程度,楚風的死給他造成的打擊太大了,甚至連他期盼已久的兒子都因此變得面目可憎起來。

他給孩子取名杜若風,卻無法愛這個葬送了他愛人生命的小傢伙。在杜若風滿月那天,杜雲在醫院的頂樓一躍而下,追隨他的愛情去了。他把自己所有的財產和剛剛滿月的兒子都留給了明朗,一頁單薄的紙片上了了幾句話,對於明朗卻比什麼都沉重。

明朗想自己可能真的是個薄情的人,處理杜雲的後事時他甚至不怎麼難過,相反的,他甚至有一絲怨恨,杜雲這個人怎麼能如此自私,他怎麼能忍心拋下他的兒子,他怎麼能忍心把一切都丟給自己。

杜雲忘了,明朗才十九歲,也不過是個大孩子。

第03章

明朗覺得他家小崽子是天底下最可愛的小孩兒。

杜若風剛出生的時候也像大多數嬰兒一樣,又瘦又小又紅,像個沒毛的小猴崽子。當時杜雲正趴在楚風身上哭得肝腸寸斷,護士把裹著小崽子的襁褓放進明朗懷裡的時候他嚇得連動都不敢動一下,兩隻胳膊僵硬得像冰棒。

當時明朗只覺得這小傢伙可真醜。

杜雲活在愁雲慘淡中時,明朗不可避免地代替他照顧起了小崽子。當杜若風第一次衝他咯咯地笑的時候,明朗忽然覺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其實這小傢伙還蠻可愛的。

明朗抱著杜若風去請教家裡有孩子的女員工,小孩子該吃什麼穿什麼用什麼這些事情他都去學。不過明朗到底還是個懶人,當杜若風第N次把喝進去的奶粉吐得他渾身都是的時候,明朗毅然決然地解開了自己的衣襟。

餵奶是個很不舒服的事兒。

明朗雖然長了副爺們身板,但面板卻光滑嬌貴得很。他每天穿一件特製的背心把奶子裹起來就已經非常難受了,兩團肥碩柔軟的乳肉被生生擠平,安放在極其狹窄的空間內,那滋味可想而知。解開背心時常能看到胸前被蹭破皮,特別是兩隻粉紅嬌嫩的奶尖兒,總是紅腫的。

平日紅腫也就罷了,再加上一個吃奶的小祖宗恨不得時時刻刻含著他的奶尖兒吮吸,明朗受的罪可比一般哺乳期的媽媽們還要多。

但是一看到小崽子窩在他懷裡幸福滿足的表情,明朗又覺得疼就疼唄,誰讓他家小崽子可愛呢。一直到了杜若風長牙可以吃輔食的時候明朗才終於得救了,但那對原本嬌小粉嫩的奶尖兒已經變成了肥潤成熟的紅果。

自從小崽子吃上了合胃口的奶,原本瘦瘦小小的身體就迅速長起來,活脫脫一個白白胖胖肥肥軟軟的肉糰子,眨巴著兩隻大眼睛,張著紅彤彤的小嘴,可愛到誰看了都想親一口。

不過有這個殊榮的人當然也只有明朗了。

杜若風還不會走路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窩在明朗懷裡的,白天窩在他懷裡吃奶,晚上也非要把小臉兒埋在柔軟的奶子中間睡覺,楚風懷孕時買的搖籃和嬰兒床竟然幾乎沒用過。

小崽子每天除了吃奶就是躺在明朗懷裡自娛自樂,吐泡泡玩舌頭啃手指,紅潤的小嘴兒永遠沾著擦都擦不幹的口水。明朗不管他啃手指吐舌頭,反而覺得他這樣可愛得很,總是忍不住在他嘴上親親又在臉上親親,一點也不嫌棄小崽子的口水,而小崽子總是報以咯咯的笑聲。

明朗對杜若風的感情很複雜,雖然出門時為了方便會說這是他兒子,但私底下卻不喜歡自稱是杜若風他爸,他終究不是小崽子親生的父親,但他卻願意盡己所能地對小崽子好,他才不是杜若風的短命老爹,他會長長久久地陪著小崽子,愛他疼他。

杜若風會說的第一個字,既不是爸也不是媽,而是“狼”。明朗年紀小氣場倒不小,待人接物這套都是學的杜雲,除了杜雲的圓滑世故還帶著他自己的爽朗,年紀輕的員工都喊他朗哥,年紀大的就叫他小朗。杜若風每天趴在他懷裡聽別人叫他,天長日久就學會了個朗字。

當小娃娃奶聲奶氣地扒在男人身上“狼狼狼”地叫著,明朗終於確定了叫的是他,不過因為小孩子學的不準確變成了“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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