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沒事,哪怕他傷了胳膊腿之類的也可以。唉,人性啊,村長在心裡嘆了口氣。現在見好就收,可以鞏固苗安的形象,還能要回地和野物,也不失為解決之道,算箇中策吧。
大伯嘴角抽了抽,一畝地啊,他突然有種撒手不管的衝動,本來把苗勤逼進山,就是嫌他太懶,一開始見他拿了兔子回來還挺高興,沒想到後面跟著這麼個大麻煩。
“既然村長也同意,那就這麼辦吧。”大伯肉疼地說。這樣頂多是苗勤的名聲臭點,若真的進了大牢,苗葉甚至苗福的親事都會受影響,他不想冒險。
“不行!怎麼能……”伯阿麼想反駁,被苗安的大伯攔住了。
“那行,你們回去商量商量,準備好地契和兔子,兩天後再來我這兒。”既然意見一致,村長開始主持掃尾工作,“大家也都散了吧。”
眾人三三兩兩的,一邊走著一邊討論,看那興奮勁兒,“老槐樹論壇”又要熱鬧了。
苗安刷了碗才和莫肅回去,本以為到了這個祥和的小村子,生活肯定就是種種田養養雞之類的平凡日子,沒想到家長裡短的也能如此跌宕起伏。
雖然不情願,但兩天後大伯一家還是乖乖送上了地契和兔子。莫肅又跟著張獵戶進了一次山,重新獵了一隻狐狸給苗安做衣服。苗安突然就明白了莫肅為什麼沒有問大伯要狐狸,忍不住老臉一紅。
都說小別勝新婚,兩個人經歷了小磨難,感情更進一步,直接表現就是每天的夜間活動十分活躍,而且,要不是苗安堅持,莫肅絕對會做出白日宣淫的事來。
悠悠一開始還會關切地跑到苗安床前,對累得起不來的大哥噓寒問暖,後來就習以為常了,哥夫說了,這樣可以早一點有娃娃。
時間很快進入臘月,一場大雪似乎帶來了年的氣息,農閒沒什麼事,大家便開始零零碎碎地準備過年。
苗安用莫肅獵到的狐狸皮,讓秋文做了一條圍巾,剩下的給莫肅和悠悠一人做了一件綴毛馬甲。說到馬甲,莫肅進山的時候,苗安想給他個驚喜,跟著秋文學針線活兒,熬夜做了件棉馬甲,醜得不行,但莫肅知道了卻當個寶貝一樣天天穿著,苗安嘴上嫌棄,其實心裡十分高興。
這天,北風稍歇,太陽雖然看上去懨懨的,陽光倒挺暖和,洗好碗筷的苗安站在院子裡伸了個懶腰,想著曬會兒太陽,促進鈣吸收,自己說不定還能竄竄個兒。
“小安。”莫肅從屋裡出來,從後面抱住他。
“怎麼了?”
“咱家,可能要沒錢了。”莫肅語氣一如往常,似乎說的不是生計大事,而是今天天氣不錯。
“什麼?”苗安轉過身,“不可能吧?”
說起來慚愧,他確實沒什麼積蓄,可莫肅不是有那麼多地契嗎,他一直以為還剩不少錢。
“額,收租的時候地還不是我的,租子都交到鎮上了,其實,成親之後我就沒什麼錢了。”莫肅摸摸鼻子解釋道。
苗安心情挺複雜,莫肅沒錢就等於他沒錢,他應該惆悵,但好像更多的是竊喜,因為這樣一來自己就不是被“包養”了,可以一起奮鬥賺錢,搞不好自己還能養莫肅呢,想想苗安就覺得心潮澎湃。
所以,該用些什麼法子賺錢呢?
第24章 春聯
過了臘八,年的氣息越發濃厚,莊戶人家忙了一年,窮的富的都要準備過年,為了犒勞自己,也為了除舊迎新。
上午,做夢都在排除賺錢方法的苗安揹著手,在院子裡踱步。作為莫府的老宅,現在他們住的屋子和院子都擴建過,莫肅剛入住時的大片雜草早就被清空,前幾天下的雪還沒融盡,牆角泛著白色。
苗安踢了一腳石子,看它咕嚕咕嚕撞到牆上,又彈回來,掉進軟軟的積雪裡。
創業之路,道阻且艱。有人說,站在風口上豬都能飛起來,然而現在的苗安等不到風起,因為不可能有政府助力,不重農抑商他就已經謝天謝地了。
時代的不同使得消費方式和價值觀都大為不同,許多現代的方法都不適用,而且許多東西他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比較糾結。苗安曾經透過秋文試水加了現代風格的衣服,結果不盡人意,大多數人還是喜歡傳統的樣式。
其實這也可以理解,超短裙剛問世的時候還不是被好多人痛批傷風敗俗,不過秋文倒是很喜歡鼓搗新東西,所以就暫時交給他慢慢研究了。
“人之初,性本善。”小書房裡隱隱傳來悠悠背書的聲音。
家裡那幾本啟蒙讀物都已經看完了,苗安就憑著記憶寫了一些《三字經》、《百家姓》給他背,因為朗朗上口,所以悠悠一直興趣不減。
“狗不叫,貓不跳。”
當然,錯也沒少犯。苗安衝著聲源的方向喊了一句:“錯了!苟不教,性乃遷。苟是如果的意思。”
那邊安靜了片刻,苗安本以為會再傳出朗讀2.0正確版,卻只聽到一陣肆無忌憚的笑聲。怎麼回事?他的好奇心被勾起來,溜溜達達走了過去。
小書房是莫老爺,也就是莫肅老爹曾經讀書用功的地方,搬家之後大部分書都跟著人定居鎮上,只剩一些雜七雜八記載奇聞異事的,因為血統不夠純正而慘遭拋棄,但苗安十分喜歡這種“非主流”,津津有味地看了好幾天,也因此又認識了好多字。
推開門,便看見對窗安放的棗紅色木桌,上頭散著幾本書,有模有樣地懸了四支毛筆,哦,還有一塊黑不溜秋的硯臺。
悠悠正坐在桌前,椅子有些高,他夠不到地面,兩條腿盪來盪去的晃著玩兒。而他剛才讀的,苗安編寫的“教材”,正被站在一邊的莫肅拿在手裡翻看,表情之嚴肅讓他感覺自己像是寫了什麼毀人三觀的東西。
苗安湊上去,剛要問之前在笑什麼,就見莫肅放下了書,轉而拿起一支筆,稍蘸些墨,劃掉了“教材”上的一個錯別字,又在旁邊添了一個正確的。
莫肅寫字好看的緊,不僅是紙上的字,還有他寫時的通身氣派。農家衣服多求方便,省去了不利於行動的廣袖,所以寫字時莫肅也不必挽著袖子,一手背在身後,一手懸腕落筆,氣定神閒,頎長的身姿頗有些傲然於世之感。
我滴個乖乖,苗安發現他好像又重新愛上莫肅一次。
這貨肯定是個大學霸,小時候為了練字寫盡八缸水的那種。看人家寫的字,帥氣又不失剛毅,橫撇豎捺都讓人覺得舒服,對比自己鬼畫符般歪歪扭扭的“書法”,那個字簡直是鶴立雞群,自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