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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去報紙上登報宣告,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媽唯一的女兒,媽自然是要把她的嫁妝傳給我。不知道李家看到禮單上的嫁妝,會怎麼想章家?”

章舉人生平最好面子,一聽到女兒要去報社曝光他,丟臉還要丟到全國各地去。本來還想拿婚事來威脅女兒,可章琬華卻毫不客氣地撕下了他最後一層遮羞布。

“混賬東西!我是你爸!”

“爸,民國之後就不許納妾了,納妾就是犯了重婚罪。咱家有三個姨娘,您說您犯了幾次?”

章舉人臉憋得通紅,“你不敢!這一個家族都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同氣連枝。你敢同家裡撕破臉皮,對你來說有什麼好處?李家要是知道我們家的事,還會同意你進門?”

這時,章太太冷笑一聲,站了起來,“這就不勞你費心了。我不像你,死要面子活受罪。我出去給琬華說親時,該說的已經都說了,從來不藏著掖著。若不是這樣,我們琬華也不會淪落到嫁給一個鄉紳家的兒子。”說著,章太太滾下淚來,心疼地摟住了女兒。她的女兒要人品有人品,要相貌有相貌,還念過書,卻要嫁給一個什麼工作都沒有的鄉下土地主的兒子。這一切還不是拜他這個父親所賜!

“華兒說的對,這麼多年我是受夠了。既然你不待見我們母女,我們也不給你礙眼,不如就去登報宣告,離婚算了。”

章舉人見母女倆來真的,立馬慌了神,跑到章太太面前,撲通一下跪下了,哀求道:“別去啊靜秋,我錯了,我該死!你一去,讓我這讀書人的臉往哪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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