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爪格拉斯沒要,都讓給了林耀,算是對他那一槍的肯定。
林耀用熊爪做了個項鍊,紀念自己的第一隻獵物。
就這樣,他成為了一名獵人,並得到了格拉斯的認可。
接下來的三個月,他與格拉斯搭檔,獵殺著方圓數百里內的食肉動物,等到食肉動物獵殺的差不多了,才開始和普通獵人一樣去河邊獵殺河狸。
獵殺河狸沒有危險,而且河狸的數量巨大,多的殺不完。
但是獵殺河狸,沒有額外的獎金,這對習慣了獵殺食肉動物,天天拿獎金的林耀來說很難受。
他計算過了,成為獵人的第一個月,底薪加上獎金一共是218美元。
第二個月少點,因為獵物少了,他只賺了174美元。
第三個月更少,幾百裡內,很少能見到食肉動物的身影,只賺了122美元。
三個月加起來,一共是514美元,如果他還是皮匠學徒,拿著一個月30美元的底薪,起碼要十七個月才能賺這麼多。
果然,他的選擇是正確的,荒野獵人比皮匠更有前途。
當然,也有壞訊息。
傑拉德對他很不滿意,他認為讓林耀跟格拉斯搭檔,能大大削弱格拉斯的狩獵速度。
卻不想,林耀的表現並不比普通獵人差,二人相互配合,賺了個缽滿體滿。
傑拉德知道格拉斯的實力,不敢拿他怎麼樣。
對於林耀,他就沒那麼多顧慮了。
傑拉德認為,林耀能成為獵人是他的功勞,林耀沒有像他說的那樣給格拉斯找麻煩,相反,他們合作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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