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揀起地上的黑色內褲,低聲詛咒一聲:“他媽的,把老子的名牌底褲到處亂扔。”便起身洗澡。
來到浴室的鏡子前,我低下頭看了看整個上身的‘血紋身’,又是一聲長嘆。
(血紋身,通常是用鴿子血來紋身,平時是看不出的,只有在熱血澎湃做了劇烈運動,比如做愛,長跑,之類的事才會逐漸浮起。或是喝完酒之後會出現的一種特別的紋身。奉勸一句,紋鴿子血極其容易發生面板過敏之類的問題,手頭如果沒有足夠的MONEY學那個舞王什麼什麼遜的傢伙做植皮手術的話,還是小心為妙。)
那兩條巨大的紅龍栩栩如生的纏繞在一起,那緩緩黯淡的龍鬚一直纏在脖子上,那副猙獰的模樣使人望而生畏。
為什麼黑社會總是喜歡紋身?也許很多人都會這麼問,其實只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增加魄力。
何謂魄力?九流的小混混打架的時候可以面對一名身材與自己相等的男子,而不心慌。這就是一種魄力。
一流的小混混比如我,我面對十幾名手上沒有重型武器(生鏽的刀,巨大的鋼管之類的武器)的彪型大漢而面不改色心不跳。這就要有高出常人很多倍的魄力。
頂級的小混混,也就是黑社會老大。(當然,也有貪生怕死的,不過這種佔少數,能當上黑社會老大的人一般都有兩把刷子。)
拿虎哥來說,我親眼見到他一個人被三十幾人手持西瓜刀追了三里地,隨後在一間商店中拎著兩個啤酒瓶硬生生的打翻七個人。而其餘的人竟然嚇的不敢動彈,更有甚者,則是扔掉手中的刀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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