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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二元老的義務。爭議不大,無非是般憲法中的公民入。尊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等等。綱領中沒有規定元老有服兵役的義務。
而是另外添加了一條,即元老在需要時候有義務拿起武器保衛穿越集團。
這時候林傳清要求發言。他提出動議:要求把元老的武器持有權作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力寫進共同綱領。
“武器是元老反抗暴政,保衛自身權利的zuihou依靠。任何人、任何機構都無權錄奪、限制元老持有和使用武器的權力,否則就是意圖獨裁!”林傳清大聲說,“我要求把這條列入《共同綱領》。”
與會者中的大多數不知道weishenme林傳清要特意提出這點,還小題大做的要求寫入《共同綱領》,現在不就是大家人人帶槍嗎?每人一支手槍是從來不離身的。
北美分舵和其他一些人當然知道林傳清這個提議的意義只有大眾持有武器,並且享有使用武器的權力,國家機關才無法壟斷暴力,給予了人民大眾反抗暴政的可能性。這是典型的美式民主思維。
這個動議馬上受到北美分舵和槍械愛好者的強烈支援。由於無人反對,動議很快透過,將這一條列入共冉綱領。
唯一的爭議發生了在納稅的條款上。綱領是明文規定元老有納稅的義務,有一部分人起來反對,認為這會造成未來的政府用納稅手段來錄削、掠奪元老;支援一方認為:未來的元老掌握的政治經濟權力大到無法想象,如果還要元老豁免稅務的權力,就會在元老階層裡沉澱海量財富,對整個社會經濟和社會秩序的穩定都有極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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