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的身世,說出來實在過於玄乎。拋開那些神秘的色彩,講白了我就是一個孤兒。
因為吃著百家飯長大,所以我叫百巷。
人人都說我是福星,可我並不這樣認為,大家生活富足起來,不過是因為他們勤快,僅此而已。
我在小河鎮長大,過得沒有憂愁的生活。但是,偶爾的差別待遇還是讓我很費解啊。憑啥妞妞和麗麗可以去城裡玩耍,我就必須要待在鎮子裡?
在我年少不知事時,我曾天真的問過染布院的阿媽,她給出的解釋是:“那是因為百巷的根在這個鎮子上,仙人講咯,不能離開鎮子,會死人滴呀!”
什麼根不根的,阿媽是一個沒有文化的人,自然會迷信。
所以,我長這麼大,從來沒有出過鎮子。
我重複著單調的生活,一直到十五歲那年秋天,我嘴饞手賤跑去摘人家的果果,然後第一次看見所謂的“殘疾人”。
事情是這樣的,據我的考量,只有向掌櫃家後院的果子最香甜,所以我才去爬他家的牆頭。原本我站在他家牆頭上直勾勾地摘果子,偏偏有人喊了一聲,做賊心虛的我便跌下了向掌櫃家的院子裡。
而喊出聲的那個人,就是向掌櫃的殘疾兒子。他從出生時腿腳就不能行走,只能待在木輪椅子上。我摔在他家院子裡時,他很慌張地推輪子上前拉我起來。
“我不是故意的,”他幫我拍去身上的草根,“我是看到一個人影在上頭,被嚇了一跳才喊出來的。百巷,你沒傷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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