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底九月初,詔書和中樞符命接連不斷。
首先是科舉,明年春闈繼續,各地發解名額大體相近,根據今年春闈結果做了細微調整。春闈中試比例高的地方,今年發解名額相應增加幾名。
與往年不同的是,這次科舉增加了鎖廳試和別頭試。
其中別頭試是唐時舊制,本次科舉有所拓展。州府主官親戚子侄不參與發解試,而是參加由當地學政組織的統一考試,錄取率同發解試相同。
至於鎖廳試,則是應對那些已有官職勳爵的考生,這些人亦由當地學政組織考試。不過鎖廳試與別頭試不同的一點在於,鎖廳試沒有規定錄取率,可能參考人員全部透過,也可能一個透過的都沒有。
為了保證這兩個考試的公平,巡視當地的大理評事和監察御史也會參與進去。
總之,科舉這件事,越來越嚴肅了。
再就是官制,詔定下散官、職事、使職差遣三類,其中前兩類與品官制度對應,最後一類因事而設,事畢即撤,不依品階。
散官按照唐時散官制度,分文武兩類,自從一品至從九品下,共二十九級。往後考課,升降的只能是散官。本次吏部、兵部會按照當前情況給天下官員重定散官,能找到之前敕命記錄的,按照敕命來,找不到的則綜合資歷和現在的職事來考量。
職事,也就是唐時的職事官。現在的職事官與唐時有很多不同之處,比如漸成常例的“知某事”“同知某事”等,還有新出現的治安寺、稅務監、學政等等,都要一一確認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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