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泰平雖然認為蘇哲的做法有欠缺考慮,但是他並沒有認為蘇哲做錯了,如果換做是江泰平的話,他也會這樣做的。
要不是江泰平身上穿著警服,他在剛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後,心裡就有把屠琛給揍一頓的衝動。
可是就是因為江泰平穿著警服,他不能知法犯法,所以就算江泰平恨屠琛這個人渣入骨,也只能忍住,不能像蘇哲一樣快意恩仇在,只能把屠琛交給法律處理。
不過屠琛接下來也不會好過了,因為他現在不僅涉嫌虐待動物,而且還私藏槍支和藏/毒,這幾樣罪加起來可不輕,足夠屠琛喝上一壺了。
所以江泰平才會說蘇哲不但沒有犯法,而且還有可能給他頒發見義勇為獎,因為是蘇哲的原因,江泰平才會偵破這一件案子,雖然蘇哲只是無意的,他只是為了救小狗而已。
蘇哲是有意為之,還是無意為之,是由警察局判斷的,不過現在蘇哲至少是不會有事了。
“所以現在就請你跟我到警局錄一下口供。”江泰平在解釋完事情後,說道:“這一隻便是剛才你救下的狗嗎?”
當江泰平看到小狗身上的傷後,心裡不禁一疼,這麼可愛的小狗,怎麼有人狠心這樣對待它。
江泰平咬牙說道:“這個喪盡天良的畜生,真應該把他抓去槍斃了。”
小狗不僅僅是四個爪子被磨到血肉模糊,腹部也是血跡斑斑,而且屠琛在用車把小狗拖著遊街之前,還拿著棍棒把小狗差點打死,所以現在小狗背部和頭部都有著不少的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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