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明曾聽檢察院一個朋友說過,李立在接受反貪局審訊時,曾經招供:前兩年,他為振興鋼鐵廠審批所得稅減免,每次都收受李博堂的“辛苦費”100萬元,兩次共計收受200萬元,還有20萬元的“心連心超市”購物券;陳偉平作為牽線搭橋的人,兩次共計收受“中介費”40萬元,還有10萬元“心連心超市“購物券。
這些受賄行為,李立都是主動招供的,陳偉平也是李立為“立功”而攀咬出來的,只是,由於李博堂堅決不承認送了錢和購物券給他們兩個人,檢察院完全找不到證據,加之上面又有人打招呼,說不要窮追振興鋼鐵廠行賄之事,所以此事便不了了之……
當時,檢察院那個朋友還跟歐陽明感嘆說:李博堂這人還真講義氣,送了錢給朋友,即使受賄的人招供了,他仍然不承認,想方設法給對方減輕罪責,不落井下石,不趁人之危,確實是一位值得深交的好漢子。
歐陽明對李博堂這一點也深以為然,覺得他確實是一位在關鍵時刻靠得住的[**]的男子漢,有能力、有擔當,與這樣的人交朋友、打交道,應該非常可靠、非常放心。
也正是因為有了這種想法,所以,當李博堂明確提出要他幫忙辦理所得稅減免事宜,並暗示他會像對待李立和陳偉平一樣,給他和葉鳴“辛苦費”、“好處費”的時候,他不由怦然心動,眼睛盯著李博堂,很期待地等著他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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