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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最好的款待
當彭禮和黃元壽正在討論手裡的毛筆是小狼毫還是大狼毫的時候,蘇軾正在隔壁的湯餅店裡大快朵頤。
“彭兄,筆有豐狐、蟓蛉、龍筋、虎僕及猩猩毛、狼豪,何來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禮輕輕地用筆尖點著自己的指甲笑道:“黃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間。質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體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發開全毫,用之最宜;北筆內用狼毫,中實以鬃,外覆兔毛,發透全筆,實用稍差。
不過,此狼毫筆被人謂之小狼毫,蓋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黃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這支筆,用的卻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稱之為大狼毫。
這支筆筆鋒很硬,不耐墨汁,寫出來的字瘦骨嶙峋,剛勁至極,不可多得。”
黃元壽拱手道:“彭兄博聞強記,愚兄佩服,只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該棲棲遑遑,為何卻有心思在這裡討論這些雅事?”
彭禮呵呵一笑,用銀幣付過筆錢,提著筆盒走出四寶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歲月圓之時,老夫也曾與友人在鬧市閒遊,今日之境與去歲何異?
此去西關一萬里,煙波浩海無人愁!”
黃元壽笑道:“愚兄也有此感,臨來哈密之前,老夫曾與老妻言,此去萬里之遙,恐將埋骨荒蠻,已經讓她給我準備了衣冠冢,並且留下一縷頭髮,老妻聞言嚎啕不絕,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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