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送走張先生後,雲隱拿了委託書,問:“為什麼讓我接?”
曹雲道:“這案子有點意思,而且具有反殺的效果,能讓你透過一個案子獲取一定的知名度。你解除禁足好多天了,你爸給我打過電話,詢問你都在幹嘛。你總要做點事吧?”
雲隱道:“喂,關鍵是我沒發現這案子有辯護口。”
曹雲道:“你這麼字面的理解,當然找不到切入點。我提示一點,你首先要去警局報案。”
“我特?”雲隱傻了:“現在我去報案?誣陷對方勒索?”
曹雲嘆氣:“你看張先生送來的警方立案影印件,再想想張先生說了案發情況。其中有一或者兩人涉及一項罪名沒有被追究。”
雲隱:“男女店員?瀆職罪?”
“……”曹雲一頭黑線,許久後道:“你要我這裡幫你,還是在案子後期幫助你完善細節?”
雲隱:“你總得給我一個切入點。”
曹雲無奈道:“好,好……切入點就是監護人。”
“納尼?”
“張先生說,監控中男孩搖動了大約十多秒的瓶子,無人阻止,男孩的監護人呢?過失導致他人重傷,你認為本案中,誰的責任最大?是店主,是店員,還是沒有看好四歲孩子的父母?這時候就是發揮你口才的時候,你要舉例說明四歲孩子在無人看護情況下,在街上面臨多少危險。只要你把責任打成監護人為主責,那賠償自然就按照責任劃分,同時,店主極大可能免予起訴。相反,如果監護人主責,監護人不坐牢,店主坐牢,二審我來,我打到判案法官被解僱。”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