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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小郭很無奈道:“大哥,我休假一個月,我怎麼知道王紫怎麼死的?”
曹雲道:“小郭,如果是死神,我不能讓高山杏回東唐。”
小郭想了一會:“高巖挺好玩的,讓高小姐在高巖多玩幾個月吧。”
“臥槽。”小郭很委婉表示,高山杏也屬於危險名單。
小郭:“我沒說……你也別亂說,會引發恐慌的。”
曹雲回去之後聯絡了盧群,最後讓高山杏寫了一份委託書,由曹雲和魏君找到了崔茜先夫兩個孩子。經過商議,並且和崔茜律師協商之後,雙方達成了協議。崔茜將在五年內,分期將四十五億交給兩位孩子。同時,兩位孩子也願意以市價收部分不動產。
曹雲畢竟只是律師,不是警察,很多案子只看見頭或者看見尾。就曹雲個人利益而言,還是願意抓出死神的。假設崔茜還買了高山杏的命,如果死神被捕或者死亡,崔茜要重新下單,說不定崔茜會撤單。
……
一個明星案,案小事大,又不關自己的事。一個是崔茜案,案大事小,似乎就這麼結束了。
數天後晚上,海洋聯絡曹雲:“有空嗎?”
曹雲準備睡覺了,但回答:“閒到發慌。”
海洋笑:“來我家吃宵夜。”
曹雲不客氣道:“好啊,我在南郊,可能會比較遲。”
海洋道:“遲到比不到好,等你。”
曹雲掛電話,什麼事?肯定是有事,不方便在電話裡說的事,這就代表不太光彩。不過如果每個人都是正人君子,自己會喝西北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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