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更不願意招進家裡,怕過日子稍起點齷蹉,再給他們打殺了,所以一直都躲瘟神似得躲著他,誰也不願意做這個監護人。
後來實在沒辦法,陳明輝自己提出來單過,絕對不刮拉任何人,就是戶籍上佔個名頭,等一成年就分出去。這才最後找到張菊這裡。
陳明輝自己有房子,不住在張菊這,又給了張菊五塊錢掛名頭錢,在鄉長的見證下,雙方協商不負撫養責任,這才點頭同意。
從此陳明輝自己過日子,因為沒經濟來源,就認了一個鎮上大哥,跟著他混點吃喝,日子愈發過得沒邊了。
陳明輝嗤笑聲,雙眼死死盯著張菊,“舅媽,派出所的人可是跟我說了,我要是實在不給錢,那就找我監護人要。我戶口簿上的監護人可是你們。”
張菊似是被燙到般,“那怎麼行,當初鄉長給做的見證,說你只是在我家戶口簿上做做樣子,我們不負責任的。”
“哦。”陳明輝挑挑眼皮,“派出所說了,那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反正這錢我不拿,你們就得拿。”
“這憑啥?”張菊急了。
“憑啥我可不知道,反正這話是派出所說的,派出所還能說假話。”陳明輝冷笑,“舅媽,你要是不想管我,我勸你還是趕緊把戶口簿拿出來,我去鎮上改了年紀,單獨立戶好快點當兵報名跑路。要是晚了,跑不了,我反正是沒錢,你家有錢你家拿,要是敢讓我進少管所,等我出來,你就等著給你兒子收屍,我說得出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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