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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慈卻是聽者有心,或許是因為從小聽了太多這種事,崇媚上流社會,後來先是與暴發戶起家的陳正宵結了婚,又藉著給沈京墨媽媽做旗袍的機會,攀附上沈嘉致,熱衷於躋身上流圈子樂此不疲,不惜敗壞自己名聲,不擇手段。

她在那些年也不止一次地拷問過自己,離不開他,甘願糾纏他,甘心留在他身邊跟他貪歡至死,究竟是貪財,還是貪情。

自欺欺人地與他從她十七歲糾纏到三十歲。

她沒有結婚。

他不擇手段地與她從他二十二歲藕斷絲連到他三十五歲。

他也沒有結婚。

不禁想起了溫烺那句話——

你們兩個,到底是誰想耗死誰?

她讀大學的那幾年,他已被家中催婚過多次,相親物件沒少安排過,她有所耳聞。

甚至每每在心裡盼著他趕緊結婚吧,這樣就可以放她自由了。

一邊又在心裡的某個角落企盼他千萬不要結婚。

她不知理由,只是每次他來巴黎見她,擁抱她,親吻她,她得知他沒被別的女人搶走,她就能歡暢一些。

也在他身邊待得更心安理得一些。

她的手指在一件黑色旗袍上停頓。繁複的花紋,壓著朵朵銀線海棠,漂亮得晃人眼睛。

她很久沒穿過旗袍了。

以前穿,是因為喜歡。小時候總在姥姥店裡,見到來來往往,衣著光鮮的女人們選布料,量尺寸,試旗袍。

那時她就期盼,她長大了也要這麼穿。

從前她在他面前,也是旗袍不離身的。甚至說,是想把這作為自己的一種特徵,讓他永遠地記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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