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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承熠與虞博鴻喝上之時,榮安在處理另一樁事。
靜安居那裡鬧騰到不行,小荷去了一趟來報,說是老夫人丟了不少東西。
“真丟還是假丟?”
“真的!奴婢帶人在靜安居里裡外外找了幾遍,好幾件東西確實丟了。此刻老太太身邊沒有親近奴才,她沒法撒謊。”
“老太太怎麼說?”
“老太太一口咬定是榮嫣小姐拿走的。”
“……”榮嫣盜走了老太太的東西?“證據呢?”
“說靜安居其他人被趕走時包袱都檢查過,只有三小姐今日離開沒有檢查物件。”
榮安又問了問靜安居所丟的物件,既有玉髓鎮紙,也有瑪瑙串珠……全是諸如此類,價值中上,便於偷拿之物。
榮安招來了靜安居此刻唯一的婆子,問她榮嫣離開可能藏了物件否?
婆子想了想便搖頭,“三小姐離開時的包袱還是老奴收拾的。沒多少值錢物什,連銀錢也只有幾顆碎銀。三小姐本身也穿得輕盈,老奴可以確認,三小姐沒可能偷藏東西帶走。”
這就怪了。
東西還能不翼而飛?
是老太太怨怪榮嫣過河拆橋,所以賊喊捉賊?
不會。老太太一連幾天都受了大刺激,已經氣到躺床上起不來了。說今日除了如廁,連床都沒下。她藏不了東西。
那麼便是榮嫣……
榮安有幾分無語。自己讓她學著點,她就學到了這個?
擇木而棲的同時還拆了先前棲過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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