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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看爸爸媽媽婚禮照片的時候,很多小朋友會問,那時我在哪裡呢?
但是喬伯文和他妹妹應該沒有這樣的疑問,因為他們的父母結婚五年才辦婚禮,是他牽著妹妹的手,給爸爸媽媽當的花童。
一回到爺爺家,喬伯文就像脫韁的野馬,不僅能吃能喝,而且力大無比,破壞力十足。回家兩三天,他就把奶奶上課用的馬克筆全給霍霍光了,還帶領妹妹將爬行墊畫得亂七八糟。他還打碎了爺爺的茶杯,爺爺氣得差點兒揍他,因為那套茶具是大姑父送他的,據說價值不菲。
他連連闖禍,可依然抑制不住體內的洪荒之力,一回到吉祥路,那就像回到他的主場一樣。反正就算闖了禍,還有爺爺奶奶護著,爸爸不好意思揍他,頂多訓斥他兩句。
不過只要爸爸一黑臉,他還是從心底感到害怕的。有個叔叔曾來家裡做客,偷偷告訴他,他爸爸帶兵的那些年,他手下的兵都不敢在訓練場上露笑臉,要是成績不好,他爸爸的臉就黑得更可怕,讓人完全不敢親近。
喬伯文沒有多少概念,而且那樣的爸爸是很陌生的。因為在家裡,爸爸只要一跟媽媽說話,媽媽肯定被他逗得前仰後合,哈哈大笑。有時候,媽媽還要“揍”他幾下,讓他不要再皮了,她不能再笑了,再笑下去,肚皮都要破了。
所以,喬伯文覺得爸爸是個很好玩的人,只是偶爾會嚇唬嚇唬他。而且,爸爸的人緣很好,港城離他上班的地方十萬八千里,可是一聽說他辦婚禮,還是有很多叔叔來參加,可把爺爺高興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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