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婚之前,賈珠賈瑗一直住在榮國府。
關於榮府私產五五分成,不是三七分成的原因,石梅做了說明。
“兩位叔叔應該知道,番薯種植的功勞,不屬於祖上功勳,本應由兩兄弟共享。
然而,陛下的心意不由我們左右。
這個功勳加恩在大房頭上。
故而,我做主,拿出二成的家產補償二房。
珠兒元兒聘禮嫁妝,則是赦兒自願承擔。
再有,榮府在戶部尚有四十萬的欠債,赦兒答應每年用功勳田的收入償還。”
石梅看著賈代修,賈代儒問道:“不知道兩位叔叔可聽明白?”
賈代儒賈代修都道:“明白了,二嫂不偏不倚。”
石梅又問賈敬:“敬兒以為呢?”
賈敬言道:“如此分配,十分公正。“
石梅又問賈赦賈政:“你們兄弟以為如何?”
賈赦起身對著賈政躬身行禮:“加恩這件事情,是哥哥沾了你的光。”
賈政回禮:“不是兄長的責任,母親已經做出補償,這事兒到此圓滿結束,兄長以後不用再提。”
石梅又道:“分家的原則,我之前已經跟老大媳婦做了溝通,她也同意如此分配,現在若是大家都沒意見,就讓敬兒主持簽訂分家契約。”
賈赦賈政簽訂了契約。
契約一式四份,衙門一份,族裡一份,兄弟們各執一份。
石梅這時對賈政說道:“唯一對不住你的就是給珠兒元兒另立戶頭。
不是我信不過你,只是世事無常,我這樣做,是為了保住你們父子情份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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