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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了個情,這才把它救下來。

然後格林這樣被我養著,跟我一起一年多,它額頭上這個凹進去的地方,是有次跟獵狗打架,被獵狗咬的傷痕,那個時候它才三個月大,但是就是死也不肯求饒。”

禎金伸出手摸了摸格林額頭上那個凹痕,語間充滿了憐惜之意。

蕭樂看此時眼前的禎金,流露出的真情實感,倒不像是之前那個狡猾的人了。

也大概有些明白,為什麼禎金帶人劫掠村莊,從來不下格殺的命令,原來這個人心中也是有柔軟的地方的。

“後來我快十五歲的時候,可汗跟我說,狼如果失掉了它的野性,一輩子與人為伴,那與狗無異,還不如一刀殺了它痛快。

狼天生就是自由的,是崇高的,於是在我十五歲那年,可汗就帶著我,就把格林放歸了草原,讓它去尋找它的同類。直到今天,沒想到它當了狼群裡的頭狼,能認出我,還救了我,若不是它額間的這個凹痕,我都認不出它了。”

“想不到狼竟也如此通人性,懂得知恩圖報嗎?”

想起今晚剛剛從生死線上走了一遭,自己的命都是面前的格林救回來的,蕭樂不由得唏噓感慨。

以前她對於狼的印象僅僅停留在書本上,而且都是一些貶義詞,什麼‘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等等。而今日,卻重新整理了她對於這種動物的看法。

還想與禎金討論一下,偏過頭去看時,卻發現對方已經趴在格林身上睡著了。想想今日確實是驚心動魄的一天了,如不是陣營對立的話,二人其實也能夠成為好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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