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良臣本想說認罪,請求縣尊念在他年幼份上予以輕判,可想到只要他認罪,那麼這輩子便得背上罪犯的名聲。
將來哪怕他二叔闊了,他魏良臣想要洗白自己混個國公侯爵的,難度都不小。並且,他這罪犯的汙底也極容易遭到反二叔的那派人攻擊,連累到二叔。
天啟年間黨爭厲害,幾派互鬥,想要不倒,除了皇帝信任外,自身底子乾淨也十分重要。良臣可不想因為他這個罪犯侄兒,讓二叔在東林的夾攻中處處為難。
思來想去,猶豫再三,魏良臣咬牙道:“學生不認罪!”
“不認罪?”顏良冷哼一聲,“事情已然明瞭,證人證供俱在,你還有何狡辯的?”
“學生當時被牢中惡霸欺凌,性命危急,迫不得已自衛反擊,失手傷人眼球,按律只當給付其家醫藥之資,不當收贖,更不應定學生罪名。”
明朝有沒有正當防衛這一說,良臣不清楚,但無害人之意過失傷人,只需給付被傷之家醫藥之資,不需收監。
便是過失殺人,也頂多加付營葬費用,便是收監,也不過三五年。遇蒙赦宥,便可開釋。若家裡條件較好,給予死者家屬足夠賠償,連監都不必收。
胡三只是瞎了一隻眼球,人還好好活著,良臣自是從律法上找尋最利自己的一條來辯解。這還得感謝太祖洪武皇帝強制普法,歷代子孫不敢不遵,才能使老魏家放了一本塵封多年的大明律。要不然,他魏良臣就是個穿越者也不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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