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不怕,則須誅身了。”
良臣首先解答了田爾耕的疑惑,人犯不怕死怎麼辦呢,答案很簡單,往死裡辦就是。
你不怕死,我便成全你。
所謂咱家要你六點死,多活一秒算我輸。
不知天性如此,還是歷史必然,良臣現在有點像武周時期的酷吏來俊臣轉變了。
單從前和今日所為,套他個枉法閹寺都是輕的。
然,良臣不認為自己的做法有什麼錯的,屁股決定腦袋。
如趙盛傑這種有後臺也有錢的富人,走大明體制內的法司途徑,縱真是無惡不赦之輩,也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說白了,大明律是治無權無勢百姓的,對於官商這種人而言,大多時候是無效的。
除非太祖復生。
二叔為什麼要在天啟年間興起大獄,粗暴對待東林黨人呢,原因就在於不這麼做不行。
東林勢力實在是強大,強大到即便二叔宰了那麼多東林骨幹,可崇禎一上臺,東林黨便死灰復燃,反攻倒算了。
究其根本,還是官商二字。
亦或士紳一體。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以二叔為首的閹黨要改革,要振興,要弄錢,唯一的下手物件只能是龐大計程車紳官商集團。
沒辦法,誰讓國家的財富都集中在他們手中呢。
打土豪,分田地這六個字,造反不二口決,治國同樣如此。
區別在於造反的烈度高,徹底推翻,死人無數。
治國則須溫和,緩緩圖之,不死人或少死人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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