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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地問道:“你還沒說為什麼看到我爸爸照片,就把我帶來這裡的原因。”

秦初就收斂了笑容,他坐在三輪車上,朝後面的敞篷車廂拍了拍,“你先坐上來,哥要去趕晚市,你陪我賣一會兒烤地瓜,就可以回家了。”

“哦。”陸溫安乖巧地應了一聲,然後看向放在後車廂上的烤爐,原來不是賣手抓餅的。他先把書包扔到裡面,動作有點笨拙地將雙手撐在車邊沿,想跳上去。

試了幾下,手心都出汗了,也沒有跳上車。在秦初的灼灼目光下,個頭不高的少年臉頰微紅,不太好意思地抓著車邊緣,準備側身翻滾進去。

沒辦法,個矮加彈跳力不行的人傷不起。

秦初忍了忍,看著對方昂貴又雪白的襯衫已經黏上了三輪車的油膩和灰塵,他直接從車座跳下來,仗著自己人高馬大,站在陸溫安身後。

然後把修長有力的手臂放在了少年腰側上。

陸溫安身體一僵,然後等他反應過來,他已經直接被後方的人給抱上車廂裡了。

秦初從爐子後面拉扯出一張小凳子,皮笑肉不笑地看著他,“你真的能忍受?”他開始還以為他不會答應跟著自己去街頭賣紅薯的,沒想到完全沒有拒絕,而且還很配合地自己窩在了爐灶旁邊,看上去特別像一隻家養的小貓,乖巧又聽話。

陸溫安的腰側還留著他手心的溫度,甚至感覺在隱隱發燙,他靠在已經燒得灰濛濛的爐子旁邊,因為三輪車的車廂空間十分有限,一大半已經被爐子佔據,空隙的地方擠著一麻袋的生地瓜,所以他只能蜷縮起雙腿,窩在一個角落裡,下巴抵在手臂上,柔軟的短髮下露出一雙乾淨的眼睛。

然後陸溫安朝秦初點了點頭,表示自己可以的。雖然嬌生慣養,但他其實並不嬌氣,陸爸爸也一直以硬漢的標準要求他,所以這點程度完全不算什麼。

秦初立在地上,即使少年坐在車廂上了,也堪堪跟他平齊視線而已。因為方才不小心蹭到,陸溫安原本白皙的臉頰此刻沾了些爐子的煤灰,活像一隻小花貓。

就好像雪白的奶油蛋糕上出現灰塵一樣,秦初不動聲色地伸出手,用指腹幫他擦了擦。

從陸溫安見過他的家和母親是怎麼樣之後,他沒有嫌棄崩潰地逃走這一點,秦初就沒有開始那麼氣憤了,那都是大人的錯,其實關這個無辜的少年什麼呢,自己確實不能遷怒到他身上。

秦初想到這裡,對著陸溫安的臉色又好了很多,“我媽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你可以回去問問你那位好爸爸。”

他說完後,就動作利落地上車,載著一臉愕然的陸溫安和滿車的紅薯去了晚市。

第12章 一起賣紅薯

城市小巷裡已經亮了路燈,夜市的攤子也陸陸續續擺了出來。

秦初開著電動三輪車,熟練地穿梭在其中,而坐在後面迎風沉思的陸溫安正坐在小板凳上,因為空間有限,他只能雙手抱著膝蓋,努力回憶原書可能被自己忽略的情節。

遠遠看去,纖瘦的少年就像一隻被主人帶出來兜風的小狗,柔軟的頭髮被夜風吹得飄飄而飛。

在原書裡,作為男主角的父母,陸爸爸和陸媽媽一直都是恩愛夫妻典範,全書從頭到尾幾乎沒有提到這對夫妻吵過架,出過什麼感情問題。

而陸媽媽曾經跟陸溫安分享過自己年輕時候的愛情故事,她跟陸爸爸算是青梅竹馬,小學到高中都是同一所學校,在高中的時候,兩人都是同學所說的扛把子,都不愛讀書,放學就跑到學校外面,打群架收保護費。一個陸哥,一個英姐,那是響噹噹的名號。

後來他們戀愛了,也是鬧得沸沸揚揚,遠近皆知。兩人高中一畢業,複雜的家庭情況以及性格原因,他們直接就沒上大學,去闖蕩“江湖”了。

這人生路上坎坷居多,吃了沒有學歷的虧,好在兩人能打能抗,一個靠在地下拳莊打拳,一個靠給賭場當保鏢,慢慢開始立足,有了第一桶金。因為講義氣,有能力,倒是有一群小弟願意跟著他們夫妻混,後來陸爸爸果斷結束打拳生涯,因為陸媽媽肚子裡有寶寶了,他們要為即將成立的一家三口小家庭營造穩定的環境,所以兩人一合計,就出來開了一家保全公司。

從此生意起步,蒸蒸日上,一掃前半身的黴運和坎坷,他們就此過上了正常富足的生活。

就是因為從小就同甘共苦一起並肩長大的,用陸爸爸說的話,他跟妻子是交過命的感情,這輩子都不會離開她背棄她的。陸媽媽也是如此。

所以陸溫安怎麼想,都不覺得陸爸爸在外面會有什麼桃花債。

而且,明明秦初才是陸媽媽和陸爸爸的親生兒子,現在他的養母竟然跟他們有淵源,是認識的,所以當年這孩子抱錯的真相,也就變得耐人尋味了。

陸溫安忽然一拍自己膝蓋,就說嘛,哪有親生母親會這麼對自己孩子的,說明吳薈是知道的,秦初並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才會這麼不疼惜他,辱罵他又讓他小小年紀就出來賺錢養家的。

想通了之後,陸溫安抬起臉,看向面前正在認真開三輪車的秦初,少年高大寬闊的肩膀,看上去特別堅韌又有毅力,陸溫安既感覺憐惜又有點愧疚。

畢竟自己佔了他的便宜老爸老媽,享受了他本該擁有的溫馨親情。

坐在前面的秦初只感覺後面有兩道灼熱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後背上,弄得他握著車把的手都忍不住緊了緊,下意識地把背給挺直了,愣是把一輛普通的三輪車開出了在騎摩托夜跑的感覺。

好在擺攤的地方很快就到了,秦初不用再繼續刻意擺酷酷的pose了……

這條熱鬧的小巷是預設的夜市街,秦初自然是沒錢買攤位的,他就只能見縫插針,在某個角落停好三輪車,然後在車身上拉好橫幅,上寫:秦記烤紅薯。

這個簡易的小攤位,還是秦初靠自己拳頭才保下來的。人家看他年紀輕輕,一開始都還以為好欺負,時不時上門來滋事,並且藉口要收保護費。

秦初呵呵冷笑一聲,只有哥收人保護費的道理,哪裡輪得到你們這些癟三來挑釁。於是一挑三,直接幹了一架,最後以對方三個大男人灰溜溜逃走而告終。

而秦初為了表示哥雖然年輕但絕對不好惹的架勢,乾脆跑去給自己手臂上刺青,表示也是道上混的,每次一擺攤,必定先把袖子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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