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
司馬安離開後,秦牧獨自負著手在在御書房踱起步來,終究還是那句話:刑罰的震懾力不在於它的嚴酷性,而在於它的不可避免性。
象朱元璋那樣搞剝皮充草肯定不行。要讓地方官員不敢腐敗,關鍵還是得靠有效的監督機制。而要有效監督首先要把司法監察權獨立出來,否則談何監督?
秦牧把這件事當作重中之重來看待,司馬安提出的辦法,不失為可行之策,真按他說的來辦,便能有效地分化地方官員反對的聲音。
大秦目前的地方行政構架中,省一級機構的司法審判權掌握在按察使手上,布政使只管行政,而監察權掌握在巡按御史手上。
也就是說司法、行政、監察三權是分開的,只有一個執法權沒有剝離出來。不過省級機構通常都是承接下級機構遞上來的案件,自己直接執法的時候不多。
而府、州、縣三級官府構架中,知府、知州、縣令則不但有行政權,還有司法權,甚至連下屬官吏的監察考核也是由他們掌握,他們如果想腐敗,是很容易的事情。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直接向百姓刮地皮的正是他們,影響自然也最惡劣。
省級官員要貪,往往只能靠下級官員上供。清除了府、州、縣這些下級官員腐敗的土壤,省一級的官員要貪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而不算新設定的遼寧省、寧夏省以及南洋的呂宋、靖海兩個省,大秦目的共有一千五百六十二個知縣,如果連知府、知州一起算上,有近兩千個。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