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
有關司法改革,秦牧提出了中立性、獨立性、專業性、統一、公開這幾個改革要求,這看似簡單,但其實上要做到卻是難之又難。
在在先秦之後的歷朝歷代,都是權大於法,誰手中的權力越大,律法對它的約束力就越小,反過來他們對律法的操控能力就越強,
所謂刑不上大夫,脫離律法約束的可不光是皇帝,歷朝歷代高官勳貴欺男霸女,隨意殘害百姓的現象屢見不鮮,其中有幾人受到律法的懲罰了。
即便受到懲罰,也多是帶有政zhì目的的懲罰,而非單純是因為他們觸犯律法而受到懲罰。
在這種大背景下,要談樹立司法的中立性、獨立性,談何容易?
所謂的司法的中立性,如果將法官比作裁判員,司法權的中立性要求:法官不能像有些球類裁判那樣滿場跑,滿場奔跑的裁判難以處於中立地位,不處於中立地位的裁判就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這也是有些球類裁判判罰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為什麼時常容易引起懷疑的主要原因之一。
排球裁判卻不一樣,他站在場地之外,立於場地的正中間並高於球網,運動員觸網或過網擊球時自己都不一定能察覺,居中裁判者卻能明察秋毫,判罰結果也很少引起質疑。
因此,法官就要像排球裁判那樣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地、公正地對待原被告和控辯雙方,力求不受立場限制地做出準確判斷。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