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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染到沈清初公寓收拾自己的東西,保鏢站在門口等候。
是的,這不是她自願來的,是傅司承那個神經病逼她過來。
池染將自己的東西一點一點放進行李箱,這一個月她都住在客臥,東西很少,很快就撿好。
池染的目光落在床頭桌的相框,那是她十八歲在巴黎參加舞蹈比賽的照片,清初就坐在臺下,他拿相機幫她拍的。
十五年,她跟清初認識了十五年,從八歲到現在二十三歲,他一直陪在她身邊。
可她卻一直沒能愛上他,她把他當作了哥哥,當作了生命中很重要的親人,當作了青梅竹馬,卻無法當作愛人。
可笑的是,她對傅司承卻是一見鍾情,從遇見他開始,她就把他納入老公行列,勢必要得到的男人。
她是得到了,卻從未擁有過,只是得到他三年。
池染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一個便利貼,在上面寫了一行字。
【清初,我走了,對不起。】
寫完,池染將便利貼貼在相框上。
池染拉著行李箱走到門口,保鏢接過她的行李箱,池染回頭看了一眼,神情黯然。
清初,我逃不掉,從愛上傅司承的那一刻起,我就輸了,輸得一敗塗地。
池染頭也不回地離開,走進電梯。
傅司承在辦公室接到保鏢的電話,他在檔案末頁簽字,淡淡應道:“嗯,送她回去。”
“叩叩叩。”
傅司承掛了電話,“進來。”
葉昭拿著一份邀請函進來,放在書桌桌面,“傅總,今晚有一個慈善晚宴,您參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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