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瘋。
我怕被人打死還是選擇做狙擊手。
蹲草叢一槍一個準。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或者說沈城就是極討厭我這種玩偷襲的孫子吧。
我再一次被他鎖喉從草叢裡拖出來了。
但和上次不一樣,
我靠良心減肥藥瘦了幾十斤,
拖的時候手感輕飄飄的,
他一下就愣住了。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我一個熟練的過肩摔——
把自己倒進他懷裡了。
我壓在他身上,
他墊在我身下。
我尷尬地把頭盔取下來,乾笑:“沈總。”
他扶我坐起來。
茂林深篁,
人跡罕至。
沒有比現在更好的時機了。
有些事還是說清楚比較好。
我鼓起勇氣說:“以前我也過肩摔過你一次,不過下場是被你砸地上,還在胸前補了一槍,你還記得嗎?”
沈城也把頭盔取下來,看著我。
我:“我是孟琪琪的朋友,那個親手做紅絲絨蛋糕給你的醜妹子,在聚會上被你叫錯十次名字,整個大學時期都對你念念不忘,卻沒有迴響。”
沈城似乎想起了什麼,臉色有些難看。
我:“讀研的時候我買過你們公司的面膜,結果被你起訴我賣假貨,還留了案底一直找不到工作,那時候我還挺氣你的。不過聽孟琪琪說,你得了重病快不行了,我特別難過,想陪伴你最後走完最後一段……”
沈城:“你別說了。”
我低下頭看地上的樹葉。
一滴、兩滴……成串的眼淚順著葉子滑到泥土裡。
我:“哪怕你是豬頭,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豬頭。真喜歡一個人,是不會在乎他的長相的。如果你真的喜歡我,為什麼不能嘗試接受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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