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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利克斯或許是被綁架後,人就想通了。又或者是,確實需要錢用。見到汪清海和時棟樑後,很痛快的答應,不管他們要多少軍火,都可以用上次的價格成交。畢竟55美元一條槍的價格,他差不多可以賺一倍。這次的利潤,足夠補償他所有的損失。
但是,費利克斯提出一個條件,他只跟朱慕雲談。這個要求雖然有些過分,但汪清海並沒有反對。因為,他也不想跟洋人一起,說著虛情假意的話,還吃著所謂的西餐。
汪清海喜歡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用刀叉細嚼慢嚥的吃西餐,他一點胃口也沒有。只要價格確定下來了,他才不在乎費利克斯跟誰談呢?就算費利克斯願意跟他談,他還不一定有這個耐性呢。
“老弟,拜託了,錢的話,讓時棟樑給你。”汪清海聽明白費利克斯的意思後,沒等菜上桌,就決定要走。他寧願吃粉蒸肉丸,也不想吃這裡的牛排。
“汪師長,費利克斯剛從土匪窩裡跑出來,在陌生人面前,可能沒有安全感。”朱慕雲送汪清海和時棟樑出來,解釋著說。現在的費利克斯,確實很敏感。據於心玉說,他現在出來,身上至少要帶兩把手槍。
“能理解能理解。”汪清海不以為意的說。
第六師需要一千條毛瑟98K,外加一百萬發子彈。按照每條槍55美元、每千發79尖彈55美元的價格,總共需要11萬美元。汪清海很爽快,讓時棟樑把早就準備好的美元支票,拿給朱慕雲。對他來說,買到就是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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