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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司一起幹壞事,甚至是有可能掉腦袋的事,能迅速增進兩人之間的情誼。之前朱慕雲時常給李邦藩送錢送物,每天早請示晚彙報,對他惟命是從、馬首是瞻。最終目的,都是想與李邦藩結成同盟。
在李邦藩的心目中,也確實如此。他原本就將朱慕雲當成了自己人,今天這件事之後,更是認為,朱慕雲成了知己。原本朱慕雲今天可以立功,但他放棄了。為了自己不擔責任,願意將這件事當成沒有發生過。
朱慕雲最大的樂趣,一是發財,二是立功。發財自然就不用多說了,而立功的話,則與當官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朱慕雲能放棄功勞,可見他對自己,確實是發自內心的忠誠。
“我的情報,來自楊志,他現在是我的線人,已經成功打入軍統。”朱慕雲微笑著說。
“楊志?以前情報處那個楊志?”孫明華詫異的說。
“不錯,明哥好記性。”朱慕雲微笑著說,當時,他向孫明華詳細了,如何將楊志開除,如何讓楊志與軍統接上頭。
三人有了共同的小秘密後,關係自然而然更近了一步。朱慕雲原本當著李邦藩的面,很少稱呼孫明華為“明哥”的。但從現在開始,他不會再避諱。除非是其他場合,否則都會換成這個稱呼。
“這麼說,楊志,也就是你的‘釘子’,不但在安清會站穩了腳跟,同時也頗受軍統的重視?”孫明華說,朱慕雲不顯山不露水,竟然也在軍統安插了一名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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