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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漣控制的六科當然不會駁回。
大明朝的皇帝發一份聖旨需要很多道手續,也可以說是文官為限制皇帝設定了一道道防線。
首先必須內閣票擬。
皇帝接到奏摺或者自己想做什麼先通知內閣,內閣研究出意見,出一份票擬再給皇帝做決定,皇帝同意他們的意見就批紅,給司禮監依照這個票擬發聖旨給六科。六科的給事中對聖旨進行最後的稽核,理論上是看看有什麼錯字或者文筆不通的,但實際上很快就變成合不合文官心意了,總之六科透過的聖旨才會送通政司傳遞,詔旨必須由六科,諸司始得奉行,若有不當,許封還執奏。
這就是六科位卑權重之處。
因為他們覺得一份聖旨的內容不合理有權直接送回去……
皇上,這不行!
皇上,您得改改。
但是……
這樣的前提是六科想阻擊。
如果六科不想阻擊呢?
“這是矯詔啊!”
王安緩緩說道。
皇帝不會下這份聖旨,方從哲的內閣也不會出票擬,那麼司禮監出的聖旨就是假的,是他們這些太監瞞著皇帝做的。
但這份聖旨會在六科透過啊!
六科沒有責任,有人敲登聞鼓喊冤我們就接訴狀,然後送司禮監呈交皇帝陛下,司禮監是不是呈交了不關六科的事,同樣司禮監送來的聖旨六科認為沒有問題那麼就透過,並且根據這份聖旨出抓楊信的駕貼。駱思恭也沒責任,他就是接駕貼奉旨捉拿而已,他沒有義務為此再去找皇帝核實一下真假,只要聖旨和駕貼是真的就行,所有人都沒責任,唯一的罪責就在司禮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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