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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芳菲利落地剔了雞皮,連毛帶皮都給剔了,再一刀劃開肚子,內臟腸子都掉了出來,熱氣騰騰的。
“還有比較新鮮的屍體,胃裡的食物都沒消化掉,肉還是肉,酒還是酒,聽我師父說,以前條件差吃不起肉,他們就把這些肉弄出來,洗洗乾淨再蒸蒸,還能湊一碗紅燒肉呢,對了,和媽你昨晚做的紅燒肉還挺像。”
毛芳菲眉飛色舞地講故事,還用上了淋漓盡致的形容詞,“顏色也差不多,淡褐色,上色不太夠,媽你總是不用冰糖上色,做紅燒肉的精髓就是上色兒,你做的紅燒肉說實話,比我從死人肚子里弄出來的賣相都差點兒。”
方母的臉綠得像菠菜,昨晚她難得地煮了一大碗紅燒肉,肥肉多瘦肉少,對於摳索的方母來說,這樣一碗肉已經是極大方了,當然不是做給毛芳菲吃的,是給方彥明的,不管怎麼樣方母還是心疼親兒子的。
只不過方彥明不太給她面子,只吃了一小塊就沒動筷了,那一小塊最後方彥明還去外面吐了,色香味沒一樣到位的,吃慣了平江精緻美食的方彥明,實在適應不了他娘粗獷的做菜風格。
不管去丈母孃家吃,還是去朋友家吃,平江人待客的碗盤都很精緻,菜式品種很多,分量少,真正詮釋了色香味俱全,不僅看著美,吃著也美,方彥明初去平江還覺得當地人小氣,一盤子菜就那麼兩筷子,連牙縫都塞不滿,可時間一長他也習慣了,甚至自己待客也這樣,反而不太適應家鄉的粗獷風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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