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權!你們才坐牢,坐他五年十年的牢別想出來了!!”
可惜沒人理她。
沈琛動了動手指,周笙心領神會,給保鏢們打個手勢。
那群女生彷彿上刑場的犯人,再度激烈掙扎起來,不過他們不放在眼裡,直接揪起她們往保鏢車裡塞。
周笙低聲問:“帶頭這個女的?”
“建議她爸媽送去精神病院好了。”
沈琛想了想:“離南江遠點的醫院效果會更好。”
“好。”
威逼利誘管你什麼,統稱為建議兩個字就夠了。
周笙抬腳走了。
沈琛轉過身,粉絲依然呆滯看著離去的女生們,只有某個小心翼翼地問:“那個,你剛才說的是真的嗎?你在——”
“有時間再看幾次《歌唱新時代》,你會找到答案的。”
沈琛說完,伸手對沈音之說:“走吧。”
“啊?”
沈音之鬼使神差問了一句:“去哪裡?”
還能去哪?
他笑著說:“回家。”
作者有話要說:
明星常常淪為發洩的存在。
好像是畸形又普遍存在的現象。
大家在說:“開玩笑要當事人覺得好笑,才是玩笑。”
但蔡徐坤發律師函的時候受到了普遍嘲笑。
我不知道所謂粉黑明星大眾到底誰對誰錯,不知道正義除了法律定義,個人道德之外,是不是權看個人喜好。
只是覺得有些事情很有意思,能夠從裡面挖掘出很多東西。
—— 儘管糟糕比美好更能無盡的挖掘。
反正還是寫出來,也許大家以後遇到事情會停下來想想,我在什麼角度,我在因為什麼而慷慨激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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