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留著證據,以防孫冬淑把他滅口。
這個證據,他一直藏的好好的。
他藏在他特意挖的暗格裡,藏了三十幾年。
三十多年過去了。
他以為,怎麼都沒事了。
甚至有時候,他會很久都記不起藏在暗格中的證據、記不起三十多年前,死在他手下的那一家人。
可出於對孫冬淑的忌憚,他始終沒有把錄音筆毀掉。
他經營了一家酒吧。
這些年,孫冬淑每年都會固定的給他的酒吧投入。
靠著孫冬淑給他的錢,他一家人活的舒舒服服。
有那個錄音筆在手裡,他覺得心裡踏實。
一來可以防止孫冬淑殺他滅口。
二來可以防止孫冬淑翻臉不認人,不再供養他了。
他只有手裡拿著錄音筆,他心裡才踏實。
要是哪天孫冬淑翻臉不認人,不給他錢了,他就可以拿著錄音筆去找孫冬淑要錢。
只要孫冬淑還活著,孫冬淑就要養著他全家。
那支錄音筆,一直被他當做保命的法寶。
可現在,他保命的法寶,變成了催命符。
那些人,綁架了他唯一的孫子,讓他把當年的事全都說出來。
他不想說,那些人就砍了他孫子的手指,扔在他的眼前。
他的孫子是他的命根子。
看到細小的手指,血淋淋的一根又一根的被扔在他的眼前,他心疼瘋了。
他扛不住,把他和孫冬淑之間所有的事都和盤托出了,還供出了錄音筆藏在哪裡。
他已經老了。
靠著孫冬淑的供養,他過了一輩子好日子。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