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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方舟不是想當聖父了,也不是把曲茵茵當成了親生女兒,他只是想為他的親生女兒贖罪。
弄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他就明白了,曲茵茵是被他女兒給坑了。
雖然曲茵茵是謝文楠養大的,他偶爾休假回那個家,也會和曲茵茵生活在同一個屋簷底下,可他對曲茵茵並沒多少感情。
可是,他可憐曲茵茵肚子裡的孩子。
那個孩子還沒出生,母親就進了拘留所。
如果曲茵茵被判刑,那個孩子還沒生下來,就有了一個罪犯母親,那個孩子多可憐?
這是他女兒做的孽,他不能不管。
於是,他幫曲茵茵找了律師。
律師看過曲茵茵的精神狀態之後,建議幫曲茵茵做精神鑑定。
只要精神鑑定證明曲茵茵的精神出現了問題,情緒不穩定,再加上她是個孕婦,就有可能不用入獄服刑。
法律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予以監視居住。
醫生說,這兩者相加,他有很大把握幫曲茵茵申請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讓曲茵茵先免於牢獄之苦,再然後,視曲茵茵精神鑑定情形,再決定是否為曲茵茵做無罪辯護。
如果無罪辯護可以成功,曲茵茵就可以不用被判刑。
曲茵茵肚子裡的孩子,也就不用一出生就有一個罪犯母親。
他請了長假,先找了兩個律師,把曲茵茵的事情全權委託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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