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才的理想有很多,志向很高遠,就是喜歡換來換去的,以前有什麼遠大的夢想就不說了,最近的夢想,就是想要少奮鬥三百年,全身心的追求顧傾城。
“呸!簡直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來旺對著他的背影,狠狠啐了一口。
戰委則撇著大嘴,露出一口參差不齊的大黃牙,怪笑道:“顧總只要眼不瞎,就不可能喜歡他的。像我這麼健壯的男人,才最受女強人的喜歡。”
王平安鄙夷的掃了一眼桃園的幾個怪人,簡直丟盡了桃園的臉,顧傾城有什麼好的,值得大家對她念念不忘嗎?
“雞餵了嗎?魚餵了嗎?難道上班不用幹活嗎?”
王平安大吼一嗓子,來旺和戰委頓時一個激靈,逃得無影無蹤。
至於王文才,早就興奮得一蹦一跳的離開了桃園。
王平安總算清靜一會了,取出一隻狼狗屍體,開始剝皮。
農村人很少吃狼狗肉,因為這種狗,有狼的基因在裡面,肉質乾柴,很難嚼。
不過王景石家的狼狗,不知道串了多少種土狗的血統了,早就變成了狼狗串子,在鍋裡多燉煮一會,味道和土狗差不了多少。
清理好之後,把狗皮和內臟掩埋在偏僻處,然後進入廚房,把它切成合適的小塊,放在滾水裡焯一下,去除土腥味。
撈出之後,瀝乾水分,然後在大鍋裡倒入合適的油,加入各種香料,大火爆香之後,放出焯好的狗肉翻炒幾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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