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並不值得同情,那些眼淚並不是懺悔,而是為自己失去的利益惋惜。
果然,韓子林開口道,“我想見見孩子,可幾次給他打電話,他都拒接,去公司找過他兩次,他見我如見陌路,就算當年再怎麼樣,我也養了他三十來年,他怎麼能這樣對我?高凡,我知道,你的話他能聽得進去……”
後面的話,不言自明。
可高凡的回答卻並不如她的心意。
他說,“韓女士,當年駱七並沒有求你養他,他不是孤兒院裡的孩子,他有生父,是你硬從鄒明身邊奪走了他,放在自己身邊來養,這樣的‘養育’何談恩情?我看駱七現在見了你的面,只是陌路已經算客氣的了,畢竟你們算是仇人!”
韓子林卻對他說的並不認同,她壓著嗓子為自己辯解道,“高凡,你當真會說風涼話,你沒從那個年代過來,不知道當年的險惡,那時候單身男人生孩子,養孩子,是什麼絕境?如果不是我把駱七接過來養,鄒明和他早就被人打死了,駱七還想當少爺麼?根本是妄想!駱七隻有放在我名下,才能名正言順的進駱家,享富貴,他和鄒明在一起,就會成為街邊乞兒!這也是當年鄒明的意思,不是我奪走孩子,是他自己也同意的!”
“他當然得同意,也必須同意,如果他不同意,會面臨什麼情景?憑您的手腕,這自不必說!韓女士,您不用為自己辯白,事是清清楚楚擺在那裡,您這樣說,只不過是想給自己曾經做過的惡按個善良的好名頭而已,可誰也不是傻子,怎會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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