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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的時間,很快過去。
第一天練槍,李長青打得興起,把白川一個月的工資都給突了出去,然而槍法還是長進不大……
白川后悔了,這錢算白瞎了。
第二天一早,便說練槍的階段已經完成,李長青的槍法已經合格。
不顧李長青還想再練一天的強烈意願,第二天,帶著他跑步。
第三天,依然是跑步。
可能這樣比較省錢吧。
格鬥技巧之類的東西,白川一點也沒有教。
按照白川的話說:格鬥術是需要長期訓練,形成肌肉記憶,你想要活命,還是得好好練練短跑衝刺,逃命用得上。
於是,李長青這兩天跟著白川練習了短跑衝刺。
讓白川以外的是,李長青的身體素質,並不差,且速度已經快媲美聯邦二級短跑運動員了。
尋常的聯邦士兵,也遠不如他。
第三天的清晨,李長青便讓唐小雨老老實實待在家中,他獨自一人來到事務所的樓下,在清晨的寒風中,等待著沈青黛趕來。
唐小雨則偷偷的趴在窗戶上,看著下面的李長青,李長青嚴令禁止她絕對不能跟著他去。
如果敢偷偷跟來的話,就把她攢的錢,拿到槍支俱樂部一口氣全部突突光。
其他事情或許無法威脅到唐小雨,但這件事,讓她一丁點踏出房門的想法都沒有。
白川那種對錢沒有興趣的人,都被李長青突突得心疼了,更別說唐小雨。
站在大街上,李長青檢查了一下放在斗笠的兩把槍,鐵珠,外加三十餘張敕咒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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