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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專門查處朝臣中的貪官汙吏,是一個十分得罪人,又令貪官畏懼,清官敬佩的職位。
前御史中丞盛笠大人,性子剛直,是個令百姓稱讚的清官。
但就在去年,盛笠大人被查出收受賄賂,包庇家奴強搶民女,並殺人等重罪,被治了罪。
當時不少人都不相信,但從他家抄出了受賄賬冊。
又有被害人,指證盛笠家奴搶奪民婦,殺人之罪。
而那名家奴,在事蹟敗漏後,畏罪自殺。
起先,盛笠也是大呼冤枉。
但後來,不知為何,認罪畫押,承認了所有罪過。
一時間,在前朝和百姓間,激起了千層浪。
眾人皆道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沒想到盛笠這般正直清廉的官員,竟然是當面一套,背後一套,享受著貪來的銀兩,還聽著清官的美名,恨得老百姓牙癢癢。
也有不少人十分看得開,道“為人莫當官,當官皆一般;換了你我去,恐比他還貪!”
前朝不少官員,對於盛笠案件分化兩極,個別一兩個人士認為,其中必有隱情。
因為一直呼冤不止,嗓子都啞得幾乎不能言語的盛笠,上午還在吵嚷要面聖伸冤,下午就忽然認罪,這點兒十分奇怪。
還有就是,根據從盛笠家抄出的賬冊看,他這些年,最起碼貪了八百兩銀子。
但是盛笠家雖然不算是家徒四壁,也沒到耗子進來轉一圈都會哭著跑走的那般地步,但也沒好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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