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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窮寇莫追,怎麼可能真的不追。
宋時初自覺不是吃虧的性格,山裡的野獸大軍早就挪了下來,他們速度飛快,在半路上攔截了黑衣人。
一口一個,直接咬斷黑衣人的脖子。
動物是聰明的人,知道不留痕跡,擅長刨坑的動物一會兒就把一個大坑刨開,黑衣人的屍體就扔到坑裡,用土埋上。
甭管黑衣人到底是誰豢養的。
進了土坑裡,保管親爹都找不到。
村裡的危機暫時解決,縣城確依然處於危難。
顧景垣帶著人來到縣城,整個縣衙已經被著起火來,黑衣人跟漠北先鋒隊對打,先鋒隊的人雖然不未死亡不怕疼痛到底是肉.體凡胎。
敵眾我寡,不過是苦苦堅持罷了。
看見救援的人過來,面上輕鬆了很多。
顧景垣參與戰鬥,手裡握著的不再是看著瀟灑的長劍,而是銀槍,在戰場在殺人的時候,他用槍勝過用劍。
一躍入陣,手中長槍輕條,鮮活的生活終結。
一招一式,都是帶著殺伐的味道。
明明是敵眾我寡,在顧景垣到來之後立馬就變了樣子,以一人之力,欺辱上百人。
羅縣令從著火的房子裡走出來,看見殺人如麻,十步一人的顧景垣,終於體會到了什麼是將軍百戰死,這一身本事都是從鮮血中洗禮走出來的。
他一個老頭子都喜歡上這樣的顧景垣了。
如果可以年輕幾十歲,怕是要割刨斷袖了。
這麼一想,羅縣令慶幸自己是個老頭子,經歷的事情多了,人有擔當了,不會因為一時的風姿而對某個人動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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