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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被拷上了手銬,霍景遲依舊保持著一貫冷靜優雅,他沉吟半會,淡淡道:“昨晚我在公司加班到深夜。”
警察用筆點了點記錄本,又問道:“有誰能證明你在加班?”
“沒有。”
公司裡只剩下他一個人,阿嚴因為家裡有事請了一天的假。
昨天偏偏是公司監控裝置維修的日子,一天沒有開啟過,也沒有拍到霍景遲深夜加班的情景。
現在的情形對霍景遲來說,很不利。
“也就說,你沒有不在場證明。”
警察再連續問了個好幾個問題,都是跟顏雲有關的事,霍景遲都一一回答得滴水不漏,沒有絲毫破綻。
平常人坐在審訊室裡心理壓力本身就夠大,加上警察不斷問話,總會露出些許疲態。
但霍景遲沒有,他目光清冷,背脊挺直,始終保持著清醒的意識。
不知不覺,審訊幾乎審了三四個小時,警察還是無法套出霍景遲的話,光靠從後備箱找出屍體這一點不夠判罪,得要蒐集更多的證據才能判斷。
審訊時長能長達二十四個小時,甚至還可以延長時間,延長到三十七個小時。
這是一場持久戰。
霍景遲斂眸,看了下腕錶,氣息緩慢,沉著冷靜。
不知過了多久,審訊室的門被人開啟,走進來的人對警察附耳細語幾句後,只見警察輕嘆一聲,說道:“先到此為止。”
霍景遲被人帶到拘留室,才剛坐下沒多久,又有人進來跟他說道:“有人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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