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色彩和活力,像《春光》裡的那幅畫,抽出了新的嫩芽。
或許以後,方駱北邊開車邊想,他會和簡臨提他過去的那些不愉快的舊事和恩恩怨怨,能傾訴出來,他的少年期過得有多不愉快,也能告訴他,他以前也有個妹妹,但妹妹在成長的過程中和他走散了,分道揚鑣,去追求錢與名利,再轉過身,和他成了仇人。
當方駱北還是駱北的那些年,爭鬥、撕扯、恩怨不斷,沒運氣,全靠自己,攀升的路走得艱難,得到的名利也並不能讓人覺得愉快,反而成了桎梏的枷鎖。
不過那些都已經過去了,在羅譽遇見林曦之前,在《春光》之前,那場圍觀鬥毆的冬雨裡,他也等到了自己的春光。
簡臨在路上又給他打了個電話,說:“草吃完了。”
方駱北開著車,看著前方:“晚上想吃什麼?”
簡臨:“肉!”
又道:“對了,《春光》那天都沒看完,結局給拉下了。”
問:“你看了嗎?”
方駱北:“你沒看,我也沒看。”但他演了,能推測出最後的結局。
簡臨追問:“是什麼?”頓了頓,“不對吧,最後的結局是我演的吧,難道不是林曦看畫展然後轉身?”
方駱北:“你轉身了,我也轉身了。”
簡臨:“?”
是同一個畫面截成了左右兩部分,左邊林曦,右邊羅譽,兩人同時——
林曦在畫展看畫,聽到一聲“林曦你看誰來了”,轉身。
羅譽穿著白色的病號服,在花園散步,聽到一聲“買回來了”,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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