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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殺妻案,兩件事都不好辦。
第一件殺妻案是楊逍殺妻,可他是個傻子,這點做不了假。
按照大漢律例——王七麟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判罰!
第二件殺妻案的阿梁倒是正常人,可是他妻子紅杏出牆在前,按照山裡村落規矩,這是可以浸豬籠或者用其他手段殺死的。
自古以來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治理村子都靠族老族長村長這些人,族規對村裡百姓來說比國家律法還要有威信!
而且阿梁又說,他沒有殺他妻子,他只是將他妻子交給九黎峒處理了。
王七麟琢磨起來。
事情不好辦。
於是他就不辦了……
他只是觀風衛衛首,又不是本地父母官,他實際上沒有權力去判罰當地的案件,只能把案情和犯人帶走交給主管本地刑律的官員。
反而他若是出乎正義感或者其他想法將兩件案子給判罰出結果,這才是犯了官場大忌。
王七麟就對楊山說道:“他們兩個本官要帶走,他們兩個所犯下的罪,本官要呈報給本地衙門。”
楊山面色黯然、老臉上皺紋忽然間多了不少。
他低下頭沉思了一會,慢慢的抬起頭說道:“王大人,按照本村的族規,他們兩人沒有犯死罪!”
王七麟說道:“本官知道,本官也沒說他們犯下死罪,對不對?本官說的是要把他們帶走,交給主管衙門去判罰,到時候他們是無罪釋放還是死罪難饒,那本官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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