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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天韻娛樂也發了一個類似的公告,說從未乾涉節目進行,撇清了自己的關係,警告造謠者,又是律師函警告。
林立看到後輕蔑一笑,心想是時候讓公眾知道怎麼回事了,也是時候讓天韻為他們之前的行為買單了。
自己攔著粉絲不去鬧事,是怕粉絲們不理智,做了違法亂紀的事情,但從沒有說這件事就這麼算了!
我林立自己的事,我自己了!
林立拿起電話,打給了江達。
“我準備開始了,你那邊有後手的話,也一起跟上吧。”林立說。
江達興奮不已,說:“好呀,我這邊聯絡了不少微博大V,準備明天集體聲援你,你要是這時候願意出手,最好不過了!”
林立道:“晚點讓你們的人看我微博。”
林立說完掛了電話,在微博上開始控訴起天韻的十宗罪!
內容如下:
大家別猜了,我是自己退賽的,不是當晚被淘汰的,至於我退賽原因,很簡單,我沒和天韻簽約,而我不又沒辦法陪他們演戲下去。
這件事,從始至終都是天韻在操控,我給你們理一理,整件事裡天韻的十宗罪!
一、強迫選手簽訂霸王條款,否則不給晉級,這也是我和吳若冰被淘汰的理由,我們兩人沒有簽約!
二、化妝,當晚選手都有化妝師化妝,我和吳若冰兩人被化妝師化得十分難看,好在我們及時處理掉了。
三、抽籤,比賽當晚其實有抽籤的,為了淡化現場觀眾的印象,所以我被安排第一個上場,吳若冰第三個上場,並不是節目中最後上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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