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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馬案”最弔詭的,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的查辦。天籟小說.2
兇犯張文祥,就擒之後,由始至終,未曾動刑――這是極其不正常的。
擺到檯面上的理由,是此等窮兇極惡之徒,既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犯此十惡不赦之案,自然是早就抱了必死之念,打輕了,毫無用處;打重了,只怕瘐斃獄中――他是第一號的欽命重犯,如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可怎麼交代的過去?嘿嘿,老兄也是曉得的,不曉得有多少人巴望著封了他的口呢!
主持審訊的漕運總督張之萬、江寧將軍魁玉,都是這樣一個主張。
會審的署理藩司孫衣言、營務處總辦袁保慶,大不以為然,據理力爭:既然“打輕了,毫無用處”,那麼,不打,就更加沒有用處了!兇犯狡悍,不用大刑,單靠軟磨,怎麼可能吐一字之實?
咳咳,兇犯愍不畏死,就算施以大刑,也未必管用啊……
不然!兇犯抱了必死之念是一定的,可是,梟,一眨眼的事情;凌遲雖苦,也不過一會兒的功夫,熬一熬就過去了。大刑不同!反覆勘磨,兇犯再怎麼狡悍,也不免有崩潰的一天!一副夾棍,三根橫木,看似平平無奇,可是,多少英雄好漢,刑場之上,白刃加頸,意氣自如,三木之下,卻問什麼,說什麼!
咳咳,還是要慎重行事,熬刑不過,胡亂攀咬,如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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