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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應元這座祠廟,確實是“奉旨準建”的,理論上來說,誰都可以上祭,自然也包括咱們的輔政王,可是——
第一,不能把“準建”當成“敕建”。
打個不大恰當的譬喻,所謂“準建”,不過是說,給你發張營業執照,從此之後,你可以合法經營啦——較之“敕建”,二者區別之大,猶如民營加油站之於“三桶油”。
政府總理視察“三桶油”,天經地義;可是,跑進路邊一個小小的民營加油站,想幹什麼呢?
第二,一定要了解這個“準建”的背景。
當年,江陰城破之後,屠戮極慘,幾乎到了老少無遺的地步,打那兒之後,整個江陰地區,都對清廷採取了不合作的態度,不出仕,不應舉,以為沉默的抗議,朝廷百般勸誘,皆無如其何。
直到乾隆二十四年,高宗下旨,準為閻應元在江陰修祠,這個中央、地方尷尬對峙的局面,才算告一段落。
某種意義上,朝廷的這個“準建”,是被迫的,究其竟,只是給對峙雙方搭了一個臺階——好了,各退一步,別再犟下去了!
說的再明白些,這座小小的祠廟,對於朝廷和江陰來說,僅僅是一個和解的由頭——事實上,即便沒有這座祠廟,雙方也不可能永遠對峙下去,問題只在於,選擇一個什麼雙方都能夠接受的由頭來“破局”罷了。
“準建”歸“準建”,一切工費,包括日後的維護,都不是出自公帑,而是出自“公所”——即由地方士紳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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